劰载中...
开启辅助访问
切换到窄版
登录
立即注册
首页
BBS
文档
搜索
搜索
本版
文章
帖子
冲趣世界
»
首页
›
冲趣世界
›
联盟规章
›
第八章 联盟法庭(审计、监督、管理、调查、审判) ...
返回列表
发新帖
回复
第八章 联盟法庭(审计、监督、管理、调查、审判)
[复制链接]
13
|
0
|
4 天前
来自手机
|
显示全部楼层
|
阅读模式
第一条(设立与宗旨)
为维护冲趣联盟规章的严肃性、公平性与内部秩序,保障成员和团队的合法权益,特设立“冲趣联盟法庭”(以下简称“法庭”),负责联盟内部的审计、监督、管理、调查与审判工作。
第二条(组织构成)
1. 法庭由下列机构组成:审判庭、审计办公室、调查办公室、执行与管理办公室、投诉受理处。
2. 审判庭由若干名审判官组成,设首席审判官一人。审判官不得为联盟理事、团长,也不得隶属于任何团队成员或其近亲属。审判官应由高佬(公司层监事或联盟认可的外部独立监事,以下简称“高佬”)担任或直接提名并任命。
3. 审计办公室和调查办公室为独立职能机构,向审判庭提供事实与证据支持,但不得干预审判裁决。
第三条(任命与资格)
1. 审判官资格:具有良好职业道德、法务/审计/合规背景或长期管理经验,且与任何联盟团队无隶属关系。
2. 任期与更替:审判官任期为两年,连任不得超过两届。审判官的任免由高佬提出、理事会备案;理事不得直接干预任免实务。
3. 审判官的回避:当审判官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时,须主动回避或由首席审判官裁定回避。
第四条(法庭权限与管辖)
1. 法庭受理以下事项:
a. 团队与团队之间、成员与团队之间因违反联盟规章产生的争议与投诉;
b. 对联盟内部管理、资源分配、权责执行的审计与监督案件;
c. 对理事、团长、普通成员涉嫌严重违规、滥权或损害联盟利益的调查与审判(但审判官不得为理事或团长本人或其团队成员)。
2. 法庭不得行使联盟政策制定权;其判决仅限于事实认定、纪律处分及纠正性措施。
第五条(受理与投诉)
1. 任何联盟成员、团队、理事或经授权的第三方均可向投诉受理处提交书面投诉(含电子材料)。
2. 投诉受理处在收到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形式审查;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,则移送调查办公室;若不符合,说明理由并退回或要求补充。
3. 投诉可匿名或实名提交;对匿名严重不足以立案的,应要求补充证据方可调查。
第六条(调查权与证据收集)
1. 调查办公室有权向被调查对象、相关证人、团队、账户请求资料、文档、电子记录并要求配合。被调查对象应在合理范围内配合;拒绝配合者,可视为不利情节。
2. 调查需依法合规采集证据,保护证据原始性与链条。审计办公室负责财务与资源流向的专门审计。
3. 对举报人提供保护措施,禁止对举报人进行报复;发现报复行为的,依法从重处罚。
第七条(审判程序)
1. 调查结束并形成调查报告后,审判庭决定是否开庭审理。审判应当公开(非涉及隐私或商业秘密者),但可决定部分或全部非公开审理以保护当事人权益。
2. 当事人有权获得书面指控、查阅证据、陈述和举证、申请回避、聘请代理人(内部代表或外部代表)。
3. 审判以合议庭方式进行,合议成员需为不受涉案方影响之审判官。裁决以多数决定;若主审意见分歧,应形成书面意见并载于判决书。
4. 判决应包括事实认定、法律/规章依据、裁判理由及具体处分或补救措施,并在判决后15日内书面送达各方(有保密要求者除外)。
第八条(处分与执行)
1. 处分类型:警告、公开谴责、停止部分或全部联盟权益(如投票权、资源分配优先权)、罚款或资源扣减、暂停职务、解除团队成员资格、直至开除出联盟。
2. 对于影响联盟安全或重大违规者,可采取暂时性强制措施(如临时停职、冻结资源、限制访问等),待审判结果确定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执行。
3. 执行由执行与管理办公室配合理事会实施;理事会不得以干预审判为由撤销已生效判决,但可在合法程序内申请复核或按本章规定启动上诉程序。
第九条(上诉与复核)
1. 对审判结果不服的一方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上诉复核委员会提出书面上诉。上诉复核委员会由不参与原审的高佬组成。
2. 上诉复核以程序正义与新证据为主,复核委员会有权撤销、变更或维持原判。复核决定为最终裁定,除非发现明显程序违法或证据伪造。
第十条(保密与举报人保护)
1. 法庭、调查与审计过程中涉及的个人隐私、商业秘密及未公开事项,受严格保密义务保护。非经法庭授权,不得向外泄露。
2. 对举报人和配合调查的证人,法庭应采取必要保护措施,禁止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;违者从重惩处。
第十一条(独立性与理事会关系)
1. 法庭独立行使职权,理事、团长及团队不得干预调查、审判或强行接触审判材料。
2. 理事会负责配合法庭执行判决,但不得直接撤销或替代法庭独立裁决。若理事会认为审判存在重大程序问题,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复核申请,由上诉复核委员会审查。
第十二条(信息公开与年度报告)
1. 法庭每年向联盟发布年度工作报告,内容包括受理案件数量、处理结果、制度建议等(不含需保密的个人或商业信息)。
2. 审计办公室每年开展对各团队的例行审计,结果纳入年度报告。
第十三条(修订与施行)
1. 本章条款由理事会与高佬共同提出修订,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通过并报大会确认后生效。
2. 本章自通过之日起施行,已在审理程序中的案件按本章执行,必要时可制定过渡性具体实施细则。
回复
举报
返回列表
发新帖
回复
懒得打字嘛,点击右侧快捷回复
选择快捷回复
楼主发贴辛苦了,谢谢楼主分享!
楼主太厉害了!楼主,I*老*虎*U!
这个帖子不回对不起自己!
这东西我收了!谢谢楼主!
我看不错噢 谢谢楼主!
既然你诚信诚意的推荐了,那我就勉为其难的看看吧!
其实我一直觉得楼主的品味不错!呵呵!
感谢楼主的无私分享!
楼主,大恩不言谢了!
楼主,我太崇拜你了!
社区不能没有像楼主这样的人才啊!
高级模式
B
Color
Image
Link
Quote
Code
Smilies
本版积分规则
发表回复
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
浏览过的版块
版本发布
官方公告
KMJ
9
主题
1
回帖
209
积分
联盟理事
积分
209
加好友
发消息
回复楼主
返回列表
官方公告
版本发布
活动策划
闲聊灌水
悬赏求助
联盟规章
联盟计划
联盟生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