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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成员与组织架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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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44 | 回复0 | 2025-9-5 08:36:3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第一条 成员团队

1. 本联盟由以下三个团队组成:Fun团队、冲刺团队、小齐团队。
2. 各团队在联盟中保持完全独立性,自主管理内部事务。
3. 各团队享有以下权力:
提出联盟提议、规章、计划、策划及发展规划;
对联盟重大事项拥有投票权;
参与联盟跨团队合作审批。
4. 团队团长为团队代表,在联盟层行使投票权及审批权。


第二条 联盟理事

1. 联盟设理事两人:
第一理事:负责制定联盟规则、推出及完善联盟计划、促进联盟一体化;
第二理事:由极速云团队派代表担任,负责监督规章执行及联盟运作监督。
2. 理事权力与职责:
发布联盟提议、规章及建议;
提供反馈及推动联盟一体化工作;
理事不具备投票权,除非在以下条件下:
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,若某团队多次或严重违反联盟规章,经公司监事审核批准,理事可直接将该团队移除联盟。
发布规章无需团长同意;提出计划需所有团长全票同意。

第三条 决策机制

1. 联盟重大事项采用全票通过制。
2. 默认制度:若团队未派代表或团长在一小时内未投票,则视为弃权。弃权不等同反对,仍可通过提议,前提是无否决票。
3. 跨团队合作项目,只需双方团队团长同意即可直接启动。

第四条 对外事务与签约

1. 联盟对外签约、合作事项由公司层处理,联盟层不直接干涉。
2. 联盟可将相关事宜交由公司层执行,或代为转交。

第五条 会议制度

1. 联盟会议不定期举行,主要讨论一体化计划、联盟新规及发展方向。
2. 会议决策须记录,并由理事跟进执行及监督。

第六条 行为规范与处理

1. 对违反联盟规章者,根据严重程度采取相应处理:
警告;
限制使用联盟资源、权益或权限;
暂停扶持或项目参与;
直接除名或移出联盟。
2. 处理应综合实际情况,以维护联盟整体利益为最高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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